学生会主席、副主席工作制度:
(一)主席
。 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,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某个阶段工作重点,做好每学期学生会工作总结, 指导、帮助督促各部门开展工作,协调各方面关系并依照学生会各项制度,对学生会各部成员的工作表现进行监督、考核,负责与外校学生会保持横向工作交流,接受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,定期和不定期的向院团委汇报工作情况, 根据工作需要,学生会主席可临时召开学生会会议,,学生会主席对学生会负责,并受其监督,主席原则上必须出席例会、如确有特殊情况须会前向学生会办公室请假。
(二)副主席
1协助主席搞好工作,根据学生会决定安排落实各项工作。
2.主席不在时,受主席委托行使主席职责。
3.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。
4.明确分口把关,坚持参加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,并给予指导,帮助。
5.协助主席加强与兄弟院校,其他学生组织与社会有关部门的联系。
6.副主席原则上必须出席例会,如确有特殊情况须会前向学生会办公室请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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